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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07-12-18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审计处 

摘要: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高校内部中层行政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关系的审计和监督,由于存在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考核制度结合不紧密的现状,因此必须让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使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成为干部考核管理的参考依据,建立健全高校内部干部考核体系,完善干部考核管理制度,防范审计风险。

  关键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干部考核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681(2007)06-0038-02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是对中层行政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关系的审计和监督,也是考察、考核干部、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环节。由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起步较晚,在审计过程中仍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例如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考核管理结合不紧密,审计停留在形式上等等,只有把领导干部考核管理制度与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使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才能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高等学校经济活动规模也不断的扩大,高校面临着日益频繁的经济活动,因此加强高校内部有关单位和部门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势在必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强调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廉政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温家宝总理也强调“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充分体现了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是健全、完善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的重要措施[1]。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属于内部审计的范畴,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经济活动中的业绩和对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促进和规范高校的财经管理,并为其组织部门提供考察和使用干部的依据,促进和加强干部管理。

  一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不健全的原因

   (一)思想观念没有转变。 由于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刚刚起步,还在不断探索,不管校内还是校外有许多人存在认识偏差,曲解了审计工作的涵义,认为高校搞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肯定是哪位中层干部有了经济问题或犯了经济错误,学校才会派审计部门查处,进而产生对中层干部的不信任。还有部分人认为内部审计只不过形式而已,走过场,组织部门早有安排,与干部的考核、晋升、调任没有太多实际意义等等。上述种种思想观念导致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审计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无程序化管理。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由单位组织部门根据干部管理需要临时委托审计部门进行的审计,被审对象的不确定性往往造成审计任务安排的不确定。比如中层干部集中换届选举,由于干部的变动比较集中,同时有几个单位或部门要审,任务较重,时间安排较紧,大多数单位审计力量相对薄弱,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审计任务,审计部门和人员承受的压力和风险较大。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没有形成程序化管理,导致审计作用得不到很好的发挥。

  (三)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关经济责任不明确。 高校主要以教学为主,因此对中层行政负责人的要求大多围绕教学、科研等工作,对他们在经济方面的权力和职责并没有实行严格的经济责任制。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由学校组织部门委托审计,而组织部门大多由非经济类专业人士构成,有时会造成对财务及财经方面的知识了解不够全面,对中层干部选拔、考核时未明确界定每个岗位的经济责任。例如某校每年都对中层干部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中只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并执行学校财务制度”,而又没有具体规定经济职责考核内容以及考核目标,对经济责任的考核内容比较空洞,缺乏具体操作规则,难以界定相关经济责任,使审计评价缺乏相应依据。

  (四)审计工作滞后,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考核脱节。 《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而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往往是先离任后审计,审计部门还没有进行审计,组织上已对干部进行了轮换,使审计工作流于形式,大大削弱了审计的监督作用,经济责任审计起不到干部考核的依据,使干部思想也比较松懈,认为组织部门都已经决定调任、轮岗了,审计部门再审纯属多余,作用不大。

  二  加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加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首先要取得高校领导的高度重视,把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学校重点工作议程,学校号召广大教职员工以及中层干部认真学习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审计部门要广泛宣传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来消除群众片面思想和领导干部的抵触情绪。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中层行政负责人经济行为真实、合法性的审计,是对中层干部全面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不是对干部的指责,而是一项日常常规工作。审计是为了更好地为学校服务,当好学校领导的助手,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经济秩序,促进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使学校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是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实质上也是对干部的一种保护,有些干部对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透彻,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隐蔽的违规经济问题,控制违规经济的发展,把违规经济消除在萌芽状态,尽可能地减少经济损失,保护干部不受到牵连。  

   其次认为加强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要注重审计部门与领导干部及群众的沟通,沟通是一门技术,要充分发挥沟通的作用,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审计人员要深入到学校基层了解与经济责任审计有关的内容,走访群众,宣传审计作用,便广大教职工理解、支持、信任审计工作,并且利用谈话技巧,从中发现某些问题势头,提出建议,更好地解决问题。  

  (二) 加强单位内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使审计作用落到实处。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不是审计部门一个部门的事情[2],首先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的委托建议,审计部门才依法实施审计。其次审计报告审定后,同时抄送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这就牵涉到几个部门如何协调、配合做好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为组织部门干部考核管理提供参考依据[3],为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经济案件提供调查的补充材料,以经济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因此干部管理部门要重视和利用审计结果,制订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纪检、组织、审计、财务等有关部门一定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交流通报审计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  

  (三)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建设。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很少出台对中层干部经济责任进一步明确或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管理考核相结合等有关方面的规章制度。为使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学校要加大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制订或修订相关文件,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把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考核管理常规程序确定下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档案资料管理,对查出的问题学校要制订严格的处罚措施。  

  (四)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制度,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着许多不确定因素,存在着许多风险,它实质上是推动完善组织内部经济责任体系,加强风险控制点的责任管理[4]。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内控制度不健全,经济责任制订不规范,没有建立考核指标和公认的评价标准,许多中层干部对自已的经济责任不明确,审计人员缺乏审计评价依据,导致审计风险。为了健全经济责任制,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本人认为高校有必要制订一套科学的内部干部考核管理体系。  

   第一,        加强干部任职前的宣传教育。由于许多干部对现任职责不明确,不熟悉相关经济法规以及高校内部的经济管理制度,因此有必要组织他们任职前对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相关经济责任进行学习。  

   第二,最主要的是中层干部竞聘上任时,组织部门便要以书面形式与其正式签订各级干部经济责任书,建立明确的委托关系,各个不同的职责岗位赋予不同的经济责任和约定职务权限。经济责任书必须明确规定职务、职权、法定经济责任、约定经济责任等。对有些单位或部门能够量化的经济技术指标应当采用定量评价法,对中层干部任期内工作完成情况采用目标责任管理。比如科研经费收入拨款额及科研经费收入年增长率,本单位或部门申请科研立项或发表著作或论文数量,部门上缴学校创收数额,各种设备完好率等等,都可以通过讨论形成约定经济责任指标。对单位或部门不能量化的经济活动可采用定性评价方法,比如单位内部建立内控制度执行效果如何,个人遵守财经法规方面,各类资产是否安全完整,重大经济活动决策是否程序化、规范化等等。根据不同的经济活动性质,采用不同的评价标准,达到规范单位内部经济管理行为的目的。经济责任书内容可以公开,使各级干部的经济履行情况受到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使干部自觉约束权利,落实经济责任[4]。  

   第三,经济责任书签订后,组织部门应当备案,各级中层干部严格按照责任书履行经济责任。任期内每年年度干部考核,中层干部必须将任期内履行情况做书面汇报,组织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派审计部门进行检查,作为干部考核内容之一,也可为日后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参考依据。  

   第四,组织部门应建立对中层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奖惩制度,对超额完成指标的应予以奖励,对违反规定经济责任,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应给予惩罚,对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干部,组织上应及时拿出解决方案,是继续聘用,还是解聘、离职或调任。遇有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或司法机关。总之签订经济责任书是加强干部管理,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有力措施,高校一定要建立相关的制度加以实施。  

参考文献:  

[1]黄远志.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审计月刊[J].2005(3).  

[2]李阳放.浅谈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理论与实践[J].2001(7).  

[3]曾令如.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内审环境解读.教育财会研究[J].2005(2).  

[4]张坤,等.风险管理与内部审计[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文章摘自长沙大学学报第21卷 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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