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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货物或购买服务送审项目资料

发布时间:2019-05-08 责任编辑:admin 

采购货物或购买服务送审项目资料

以下资料由货物需求部门编制、送审,需求部门须对送审资料的真实、完整性承诺负责,送审资料包括:

一、预算送审表

预算送审表可在学校审计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需求部门须注明项目基本信息、资金来源以及送审基本资料,并由需求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承诺及分管业务校领导签字批复。

二、拟采购项目申请批准文件

申请、批准文件指立项报告、会议纪要或其他纸质批复文件等;如仅有立项报告,须由部门领导以及分管校领导签字批复。

三、拟采购项目信息资料

相关信息资料包括拟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建议品牌、规格(技术参数)、产地等,技术指标一经确定不能更改;否则,退回资料,补充完整后再送审。

四、论证资料

货物需求单位须组织开展专家论证会并提供相关会议资料、意见书或可行性报告(政府采购部门不需要论证的除外)。

五、询价资料

需求部门对多家供应商进行比较考查,提供不少于3家供应商报价单,报价单须列明供应商联系电话、地址等,并编制自行询价情况汇总表。

六、其他资料

(一)以前年度如发生过相同或类似的货物采购或服务购买,须提供相关经济活动最近1-2年度的合同复印件;

(二)若所采购项目由于复杂性和专门性,只能从某一特定的供应商处获得的,须有不少于2人询价人的签字证明;

(三)单一来源采购的,需提供相同性质和类型的合同两份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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