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审计
“
两统筹
”
工作
,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效能
,
4
月27
日
,
湖南省审计厅印发了《审计项目两统筹有关审计业务管理规定》
,
从制度层面对审计项目融合式、嵌入式审计业务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
为审计项目统筹实施绘制了“路线图”。
《业务管理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审计署
“
两统筹
”
工作部署要求
,结合湖南实际制定
,着眼于规范项目统筹实施中的审计行为
,提高审计项目质量和工作效率
,积极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
。
深入推进审计
“
两统筹
”
工作
,既能有效缓解审计部门人少事多的矛盾
,更好实现审计全覆盖
,也是审计部门响应中央为基层减负要求的具体体现
。
《业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
,应当科学统筹安排审计资源
,实行项目融合式、嵌入式审计
,减少重复交叉审计
,做到一次审计
,完成不同审计任务
,实现
“
一审多项
”“
一审多果
”“
一果多用
”
。
融合式审计
,即由一个审计组对同一个被审计单位同时实施
2
个以上不同类型的审计项目
,嵌入式审计
,即审计项目添加其他审计事项
。
《业务管理规定》对实施
“
两统筹
”
项目的业务操作流程作出全面而具体的规定
,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
包括如何编制和送达审计通知书、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征求被审计单位
(被审计人
)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以及审理、执行、归档、成果开发等审计工作全过程。
在审计通知书编制和送达方面
,明确规定融合式审计要合并编制、送达审计通知书
,应在通知书中明确一个审计项目为主审计项目
,其他审计项目为被融合的审计项目
,主审计项目由厅长办公会议决定
;嵌入式审计只编制、送达审计项目通知书
。
在审计工作方案编制方面
,明确规定融合式审计既可以按审计项目分别编制
,也可以合并编制审计工作方案
;嵌入式审计一般由牵头被嵌入审计事项的业务部门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审计重点
,实施项目审计的审计组只编制审计项目的审计工作方案
。
在审计实施方案编制方面
,明确规定融合式审计
,不同的审计项目应当分别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嵌入式审计
,只编制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
,但应当在审计实施方案
“
审计内容、重点及审计措施
”
中列示被嵌入的审计事项
。
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方面
,明确规定不同审计事项分别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并附相应的审计证据
;同一个审计事项属于不同的审计项目时
,所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
,连同所附审计证据
,作为主审计项目的审计工作底稿
,其他的审计项目复印此审计工作底稿即可
。
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方面
,明确规定融合式审计
,不同的审计项目应当分别提出审计报告
(征求意见稿
),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嵌入式审计
,被嵌入的审计事项不属于该审计项目内容的
,被嵌入的审计事项的审计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作为审计报告
(含征求意见稿
)的其他问题反映
。
在项目审理方面
,明确规定审计资料原则上应当同步一次性送审理处审理
。
政策跟踪审计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项目、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
(任中
)审计项目相互融合式审计时
,可以按审计项目分别提交审计业务会议审议。
在审计执行方面
,明确规定应当分别按审计报告的要求和审计发现的问题清单进行
,并按不同的审计项目分别归集有关执行资料
。
(兰志荣、
罗天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