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部门在充分市场调研后编制送审资料,送审的采购产品的型号及参数应为最终技术文件参数,后续的招投标文件产品的型号、参数及特定要求应与送审资料一致,并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诺并负责。送审资料主要包括:
(一)需求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承诺及分管业务校领导签字批复的送审表(附件1)。
(二)项目申请报告或拟采购项目的批准文件(立项批复或领导批示、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
(三)拟采购项目预算送审清单(附件2)(注明至少三个参考品牌、规格型号、单价、总价等参数),技术参数需满足三个以上品牌。
(四)需求部门组织开展专家论证会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包括会议记录、意见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采购部门不 需要论证的除外)。
(五)项目询价资料。需求部门应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对多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进行考核与比较,提供 不少于 3 家供应商的项目询价资料,询价资料中应注明不同供货商的联系电话、地址等具体信息,并提供询价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附件3)。
(六)需提供长沙市财政局已批复的资产配置预算表(含拟采购货物的部分)。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审计所需资料。